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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市市场监管局向物流等相关单位发出提醒告诫书,国际货代

2022-11-10 10:51:34

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规范经营者价格行为,加强价格自律,有效防止违法违规收费行为,维护交通物流收费价格秩序,保护企业合法权益,近日,哈市市场监管局向交通物流、口岸、货代经营单位发出提醒告诫书,提醒告诫相关单位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


哈市市场监管局提醒告诫各交通物流、口岸、货代经营单位,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关于商品和服务实行明码标价的规定》《禁止价格欺诈行为的规定》等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加强价格自律。各口岸、货代经营单位应严格按照口岸收费目录清单内项目提供服务,按照规定收取费用。收取或者代收代付收费项目时,要逐项列明收费项目和标准,并予以公示。


同时,各交通物流经营单位应当严格执行收费公示制,在经营场所或缴费地点的醒目位置公布服务项目、服务内容、服务价格、投诉电话等内容。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收取费用,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各交通物流、口岸、货代经营单位,要积极承担社会主体责任,及时化解矛盾风险,消除隐患,保持行业稳定,守信经营,杜绝违规收费行为的发生。自觉接受市场监管部门检查,如实提供所必需的账簿、单据、凭证、文件以及其他资料。


另外,哈市市场监管局提醒告诫,各交通物流、口岸、货代经营单位,要按照提醒告诫的要求,立即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对违规收费行为,立即纠正;违法所得,立即进行清退。对未按照提醒告诫书的要求开展自查自纠的单位,一经查实,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等法律法规从严处罚,对典型案例进行公开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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