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抢抓RCEP机遇 推进辐射中心建设,跨境电商
2021-09-02 10:24:32
当前,云南正在全面推进我国面向南亚东南亚辐射中心建设,努力把习近平总书记为云南擘画的美好蓝图变为现实。《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的相关规定与云南辐射中心建设高度契合,为云南正在推进的跨境农业合作发展、区域跨境物流中心建设、跨境人民币业务创新发展等15个辐射中心重点领域带来巨大发展机遇和挑战。如果我们能抓住机遇,从构建新发展格局的战略高度化挑战为动力,充分利用RCEP规则推动云南辐射中心建设,必将为云南在我国构建新发展格局中,成为强大国内市场与南亚东南亚国际市场之间的战略纽带,促进国内大循环和国内国际双循环的重要支撑提供强大助力。
RCEP给云南辐射中心建设带来的机遇与挑战
2020年11月15日,《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第四次领导人会议通过视频方式举行,中国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出席会议。会上,在15国领导人共同见证下,各国贸易部长签署了RCEP。这标志着当前世界上人口最多、经贸规模最大、最具发展潜力的自由贸易区正式启航。RCEP由东盟于2012年发起。总体看,RCEP是一个现代、全面、高质量、互惠的大型区域自贸协定。RCEP自贸区的建成意味着全球约三分之一的经济体量将形成一体化大市场。RCEP囊括了东亚地区主要国家,将为区域和全球经济增长注入强劲动力。
农业合作相关协定,有利于促进云南高原特色农业高质量发展。云南高原特色农业经过多年的发展,已进入到从数量扩张向质量提高转型的关键时期。RCEP对域内农业货物贸易、服务贸易和投资合作的新规定,及对贸易便利化、规则一体化方面的突破性安排,都为云南高原特色农业发展和“绿色食品牌”的提质增效带来巨大发展空间。如:协定中日本承诺对63.3%的农产品给予我国零关税待遇,这将为云南果蔬、坚果、花卉、食用菌等优势产品出口日本带来空前的利好;泰国取消禁止外资进入大米种植、牲畜饲养、蔗糖加工等领域的规定,越南取消对外资从事水产品加工、植物油加工和乳品加工需使用本国原材料的限制;印度尼西亚将椰子肉加工、腌鱼熏鱼等水产品加工从禁止外商进入清单移除,改为允许外商合资等,这将为云南农业企业“走出去”提供巨大的投资空间。
贸易便利化相关协定,有利于推进云南国际交通物流枢纽的构建。RCEP中关于海关程序和贸易便利化、卫生和植物卫生,以及标准、技术法规和合格评定程序方面的措施规定,将为云南促进对外贸易、边民互市,打造区域跨境物流中心带来巨大发展机遇。这些规定一方面有利于提升云南口岸通关便利化水平,为快递等新型跨境物流发展、生鲜产品的快速通关等提供制度保障,从而促进云南对外贸易增长;另一方面,有利于推动云南交通物流枢纽中心和次中心建设。2016年昆明成为国家确定的全国24个综合交通物流枢纽之一,2018年国家发展改革委和交通运输部发布《国家物流枢纽布局和建设规划》,确定在云南建设包括空港型、陆港型、商贸服务型和陆上边境口岸型7个国家级物流枢纽。这些国家级物流枢纽的建设与RCEP的贸易便利化措施的有效结合,将使云南在国家构建“经济双循环”新发展格局中发挥积极作用,塑造云南在南亚东南亚区域合作与竞争的新优势。
服务贸易及投资相关协定,有利于提升云南服务贸易发展水平。RCEP关于服务贸易的规定除市场开放及相关规则外,还包含了金融服务、电信服务和专业服务三个附件,对金融、电信、教育等领域开放与合作作出了更为全面和更高水平的承诺。借助RCEP关于金融服务的自由化规定,不仅有助于云南金融企业更好地拓展南亚东南亚市场,还将吸引更多境外金融机构来滇经营,为云南金融市场注入活力。同时,在推动跨境人民币业务创新发展及人民币国际化进程中发挥云南作用;电信服务贸易领域的相关规定,与云南提出“十四五”期间加快建设面向南亚东南亚国际通讯枢纽的发展目标高度契合。运用好这些规则,将推动云南信息通信产业快速发展,在吸引外来投资及推动本土企业“走出去”的同时,促进云南通讯产业投资和发展重心向技术前沿领域转移,并带动云南数字经济创新融合发展,推动产业链价值链提升和重构;RCEP对专业服务领域的规定,对于推进云南第三方服务机构对外开放发展及教育合作交流、人才培养等也提供了巨大发展空间。
自然人临时移动的相关协定,有利于加强云南与相关国家经济技术合作与人员流动。RCEP将承诺的临时流动人员适用范围扩展至服务提供者以外的投资者、随行配偶及家属等协定下所有可能跨境流动的自然人类别,特别是各缔约方以承诺表的形式为缔约方之间自然人临时入境建立了透明的标准,并且简化了手续,将会进一步促进缔约方之间商品、技术、服务、资本和人员的跨境流动。这对加强云南与RCEP成员国之间的人员流动、人才交流及经济技术合作发展等提供重要通道。
电子商务的相关协定,有利于加快云南跨境电子商务发展。据谷歌和淡马锡联合研究指出,到2025年,东南亚地区的电商市场价值预计将达1020亿美元,占该地区互联网经济总价值的40%以上,这将为云南跨境电商发展提供巨大的市场空间。在RCEP包括跨境电商在内的电子商务方面相关条款下,云南如能依托中国跨境电商监管模式创新及技术平台优势,充分利用昆明、德宏跨境电商综合试验区建设的有利条件,进一步完善跨境电商服务监管平台、跨境电商直购(直邮)监管场所等创新云南跨境电商发展模式,并将这一模式及相关监管措施推广复制到周边国家,必将推动云南跨境电商实现质的飞跃。
除此之外,RCEP关于原产地规则、中小企业发展、经济与技术合作、政府采购等相关规定,都将为云南辐射中心建设带来巨大发展机遇。
与此同时,RCEP给云南辐射中心建设带来的挑战也不可忽视,域内统一大市场的形成对云南通关便利化提出更高要求:云南现有的口岸基础设施、海关运行、交通物流保障等,在对应RCEP通关便利化,快运、易腐等货物争取实现6小时内放行等方面的要求上,存在着较大差距。此外,在企业报关报检、验放通关、提效降费、结汇退税等贸易便利化措施方面均面临着新的调整;市场主体弱、体制机制不顺将不利于云南参与RCEP合作发展;高端涉外人才短缺,一是缺乏专业涉外管理人才,二是企业缺乏熟悉相关国家政情、社情、民情的专业人才,三是RCEP签署后,缺乏研究、熟悉RCEP规则的人才,难以适应RCEP合作发展要求,等等。
抢抓机遇全面推进辐射中心建设的对策建议
凝聚共识,抢抓RCEP合作发展机遇。一是统一思想,将参与RCEP合作发展作为云南面向南亚东南亚辐射中心建设的重要任务,推动相关部门在思想认识、发展思路、政策举措上全面对标对表,提前谋划,下好先手棋;二是密切关注国家相关政策的制定和实施,第一时间把握国家关于RCEP的重大决策和部署,结合辐射中心建设重点领域,推进优势产业和产品优先获得RCEP合作发展红利;三是抓紧做好面向全省相关职能部门、商协会和企业的宣介培训,加强各职能部门的学习和研究,提高领导干部的政策把握能力,帮助企业理解和利用RCEP优惠规则,提升企业受惠面。
创设对外开放协同服务机构,促进辐射中心建设与RCEP融合发展。用好用活用精RCEP规则,可由商务厅牵头,整合发改、工信、农业、财政、外事、海关、税务等职能部门的力量,邀请研究机构、高校和企业参与,共同创设一个集政策研究、商情数据、信息咨询、创新示范、品牌推广、市场拓展、法律事务于一体的对外开放协同服务机构,为政府提供决策参考,为市场主体提供咨询服务。
做强优势产业,提升云南产业发展水平和对外辐射力。顺应RCEP带来的域内产业链、供应链、价值链变化,做强云南优势产业。一是以农业、化工、有色金属和电力等优势产业为主体,巩固发展出口产业集群;二是承接产业转移,积极培育机电、音像设备、服装纺织、医疗、日用品等生产和外贸企业,提升云南企业在南亚东南亚市场的活跃度,扩大云南产品在南亚东南亚市场占有率;三是结合世界一流“三张牌”打造,提升云南品牌知名度。聚焦“绿色食品牌”,以云南蔬菜、水果、花卉、坚果、食用菌等优势农副产品为基础,充分利用原产地规则、中小企业发展协定等,提升云南农副产品在RCEP域内国家的竞争力和辐射力;聚焦“绿色能源牌”,持续推进绿色能源战略与绿色先进制造业深度融合,积极开展跨境产能合作,把云南建成区域性国际能源枢纽;聚焦“健康生活目的地牌”,瞄准国际化、高端化、特色化、智慧化发展方向,一方面依托云南大健康产业,充分发挥云南气候环境资源优势,把云南建成区域性国际康养中心。另一方面,充分发挥云南作为连接东盟十国的重要枢纽及通道优势,积极推进跨境旅游合作发展。
推进制度创新,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一是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规范审批项目、优化审批程序、提升服务水平,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国际化营商环境,提高办事效率;二是依托中国(云南)自由贸易试验区等多个开放平台,在贸易投资自由化便利化、知识产权保护、电子商务、政府采购、中小企业和经济技术合作等方面推动制度创新,探索与周边邻国建立促进自由贸易合作新模式,逐步推动云南对外开放由政策性开放向制度性开放转变;三是支持边民互市货物落地加工,在边民互市贸易进口货物销售、加工企业登记及税收征管等方面先行先试,培育发展边境贸易落地加工产业。
打造高素质人才队伍,为辐射中心建设提供人才支撑。一是创新人才引进机制。探索以“年薪制、协议工资制”与“聘期目标考核制”相结合,引进熟悉RCEP规则的高层次专业化人才;二是大力培养现有人才,加强干部在对外开放领域的短期培训、外出培训,选调优秀干部充实对外开放领域工作;三是引导高校与企业对接,有针对性地培育企业所需对外开放人才、技术创新人才等;四是创新激励政策,为各类人才出入境工作提供办理证照、签证以及通关的最大便利,对引进的高精尖人才的家属子女提供相应的服务保障,增强人才吸引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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