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货物海上运输
2023-01-13 12:12:39
什么是国际货物装运港?
装运港是指货物起始装运的港口。卸货港是指最终卸货的港口。一般在磋商交易和签订合伺时,对装运港和卸货港作出明确的、合理的规定。为了便于卖方根据货源情况和实际装运需要,通常由卖方提出装运港;为了便于买方清关和接受或转售货物的实际提货需要,通常由买方提出卸货港。
什么是海上运输保险呢?
海上保险是保险人和被保险人通过协商,对船舶、货物及其它海上标的所可能遭遇的风险进行约定,被保险人在交纳约定的保险费后,保险人承诺一旦上述风险在约定的时间内发生并对被保险人造成损失,保险人将按约定给予被保险人经济补偿的商务活动。海上保险属于财产保险的范畴,是对由于海上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给人们造成的财产损失给予经济补偿的一项法律制度。
国际进口货物海运业务有哪些
属于进口货物遭受损失,我国进口方向保险公司提出索赔申请。当进口货物运抵我国港口、机场或内地后发现有残损短缺时,应立即通知当地保险公司,会同当地国家商检部门联合进行检验。若经确定属于保险责任范围的损失,则由当地保险公司出具《进口货物残短检验报告》。同时,凡对于涉及国外发货人、承运人、港务局、铁路或其它第三者所造成的货损事故责任,只要由收货人办妥向上述责任方的追偿手续,保险公司即予赔款。但对于属于国外发货人的有关质量、规格责任问题,根据保险公司条款规定,保险公司不负赔偿责任,而应由收货人请国家商检机构出具公证检验书,然后由收货单位通过外贸公司向发货人提出索赔。 进口货物收货人向保险公司提出索赔时,要提交下列单证: (1)进口发票; (2)提单或进出口货物到货通知书、运单; (3)在最后目的地卸货记录及磅码单。 若损失涉及发货人责任,须提供订货合同。如有发货人保函和船方批注,也应一并提供。若损失涉及船方责任,须提供卸货港口理货签证。如有船方批注,也一并提供。凡涉及发货人或船方责任,还需由国家商检部门进行鉴定出证。若损失涉及港口装卸及内陆、内河或铁路运输方责任,须提供责任方出具的货运记录(商务记录)及联检报告等。 收货人向保险公司办理索赔,可按下列途径进行:海运进口货物的损失,向卸货港保险公司索赔;空运进口货物的损失,向国际运单上注明的目的地保险公司索赔;邮运进口货物的损失,向国际包裹单上注明的目的地保险公司索赔;陆运进口货物的损失,向国际铁路运单上注明的目的地保险公司索赔。
关于国际海运货物问题
收发货人找货代公司协商一下,明确责任方,根据情况各自承担
郑重声明:本文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转载文章仅为传播更多信息之目的,如作者信息标记有误,请第一时间联系我们修改或删除,多谢。
国际空运 | 国际海运 | 跨境铁路 | 国际快递 |
---|---|---|---|
空运价格查询 | 海运价格查询 | 铁路价格查询 | 快递价格查询 |
我的物流 | 起始地 | → | 目的地 | 45+ | 100+ | 300+ | 详情 |
---|---|---|---|---|---|---|---|
国际空运 | 深圳空运 | → | 迪拜 | 30 | 25 | 20 | 查看详情 |
国际海运 | 广州海运 | → | 南非 | 26 | 22 | 16 | 查看详情 |
国际快递 | 上海快递 | → | 巴西 | 37 | 27 | 23 | 查看详情 |
跨境铁路 | 宁波铁路 | → | 欧洲 | 37 | 27 | 23 | 查看详情 |
多式联运 | 香港快递 | → | 南亚 | 30 | 27 | 26 | 查看详情 |